关于转发市局《转发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
|||||||
|
南教计[2010]5号 |
|||||||
| ★ | |||||||
| 转发关于2010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
南安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O一0年七月二十九日 |
|||||||
|
|||||||
| 抄送:市治理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分管领导 | |||||||
本文共有
0 条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