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局《转发关于开展以“要做教书人,先做读书人”为主题的“教师读书工程”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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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教综[2010]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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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关于开展以“要做教书人,先做读书人”为主题的“教师读书工程”活动的通知 | |||||||
各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民办学校:
现将泉州市教育局的《关于开展以“要做教书人,先做读书人”为主题的“教师读书工程”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落实我局《关于开展教师读书活动的通知》(南教综【2010】18号)精神,扎实开展“教师读书工程”活动,并及时把读书活动开展情况或教师读书心得、事迹报道等报送至jsdsgc@126.com及南安教育信息网。
南安市教育局
二○一○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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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送:泉州市教育局,南安市委教育工委、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政协教文卫委,市教师进修学校,市分管领导,存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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