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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报送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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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 安 市 教 育 局
 

南工职办【2010】6号

 
   
关于报送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关于报送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企业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近期我办将组织人员进行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参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对象:符合《省经贸委、省人事厅关于福建省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经贸培训[2003]299号文件,市经委、市人事局以泉经职改[2003]5号文转发)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含非国有企业)从事机械、电气(电力)、电子、轻工、化工、环保、地质矿产、路桥、测绘、科技管理(计算机)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应报送的评审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2、《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复印件最近二个年度;
     3、《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统一使用8K,最好打印,表格可到泉州工业信息网www.qzgy.gov.cn下载)一式15份(此表应按闽人发[2002]154号文件规定在本单位公示,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公示日期与结果);
     4、专业技术代表作(论文或技术工作总结)原件、复印件各1份;
     5、毕业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奖励证书复印各1份(复印件应由所在单位核对原件并加盖公章);
     6、《申请办理有关手续计生情况审核登记表》1份;
     三、任职年限计算截止时间:2009年12月底。
     四、评审费标准:按闽价[2002]239号文件执行。
     五、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10年7月23日。
     六、报送材料地点:南安市武荣大厦五楼经贸局办公室。联系人:张金坦  电话:86382226。
 
                   
 
 
 
 南安市工程技术经济系列职改办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2010年7月16日
 
抄送:市职改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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