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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春季学校及学校行政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

南国二[2010]012

 

各小学:

    为切实做好学校绩效考核工作,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基层学校行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根据《南安市中小学校(单位)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南教综〔201031号)文件精神及《国专第二中心小学学校及教职工奖励性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现就2010年上半年各小学及其学校行政的绩效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和对象

    基层小学及其学校行政、中心校中层干部。

    二、时间安排

    2010年6月29

    三、考核内容

    学校绩效主要考核学校在办学方向、内部管理、队伍建设和办学成效等方面的实绩;

    校长绩效主要考核校长在办学方向、依法治校、教育教学质量、德育工作、学校管理、队伍建设、团结协作、廉洁自律、安全稳定等方面的实绩。

    四、考核程序

    1、学校自评。根据绩效考核要点,学校、学校行政进行自评,撰写学校工作自评报告、行政个人述职报告,填写《国专第二中心小学学校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表》、《国专第二中心小学校长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表》、《国专第二中心小学教导主任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表》(见附件,一式一份)、《南安市中小学教职工绩效考核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整理、归类、备查。自评报告、述职报告、考核评分表、考核登记表待考核时一并送交考核工作小组。

    2、民主测评。召开全校教职工会议对学校行政绩效工作进行民主测评,全校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填写《国专第二中心小学基层学校行政绩效工作民主测评表》,并送交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汇总。

    3、综合评价。绩效考核工作小组通过听、看、查、访等形式全面考核学校、学校行政工作。在民主测评的基础上,按照考核标准,结合平时工作,逐校确定绩效考核分数,并提出考核等次建议。

    4、确定等次。考核情况报中心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学校、学校行政考核等次。

    五、其他事项

    1、开展学校及学校行政绩效考核是实施绩效工资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加强校长队伍建设、提升学校管理效益的重要手段。各小学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动配合考核组完成各项考核任务,确保绩效考核工作顺利实施。

2、此次学校及学校行政绩效考核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校长要加强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确实负起领导责任,认真做好自评等考核前的准备工作,要按确定的时间事先通知并组织好会议对象准时参加民主测评会。

附件:

绩效考核量化评分表.xls

南安市国专第二中心小学党支部

南安市国专第二中心小学

2010628

201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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