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生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
根据人事科通知,为了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工作,要求2009年1月以来新增加的人员、有婚育变动的人员、违反计生受处分的人员及原处理期未满现处理期满的人员提供计生材料及计生情况花名册(表式见附件),于3月11日送交中心校。计生属地管理不在梅山镇的教师应来中心校填表并自行到属地管理镇计生办审批。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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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干部、职工历年违反计生(超生一个及一个孩子以上)情况花名册(表一).xls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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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干部、职工历年违反计生(早婚早育、违反间隔、未达晚育年龄生育)情况花名册(表二).xls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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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干部、职工计生情况(无违反)花名册(表三).xls |
南安市国专第二中心小学
2010年3月10日

201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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