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教育验证工作的通知
各小学:
请各校通知本校应参加继续教育的教师填写好2009年度继续教育登记(具体填写内容见附件),并将本校教师继续教育证书收集齐后于3月15日送交中心校。
附件:
![]() |
继续教育登记表.doc |
南安市国专第二中心小学
2010年3月10日

2010年3月10日
本文共有
0 条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发表评论:
- 请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严禁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破坏社会稳定、侮辱、诽谤、教唆、淫秽等内容的评论 。
- 用户需对自己在使用本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本站管理员有权保留或删除评论内容。

